上海膜結構工程建筑的維修和保養
2021-08-23 16:07:49 評論:2 點擊:560
一、膜結構保養和維修應由承包商會同材料供應商和制作安裝單位、設計單位提供保養維修手冊,其保養維修工作應委托公司隊伍進行。
二、膜結構的保養和維修應按承包商提供的單項工程維修保養手冊進行,承包商應就其要求向管理方說明和指導。
三、維修管理責任方必須對維修保養計劃書、檢修記錄、檢修報告書、修改記錄的文檔進行保管。
一、膜結構保養和維修應由承包商會同材料供應商和制作安裝單位、設計單位提供保養維修手冊,其保養維修工作應委托公司隊伍進行。
二、膜結構的保養和維修應按承包商提供的單項工程維修保養手冊進行,承包商應就其要求向管理方說明和指導。
三、維修管理責任方必須對維修保養計劃書、檢修記錄、檢修報告書、修改記錄的文檔進行保管。
四、工程用的所有緊固件如螺栓、索具、錨具等連接件不得隨意轉動,工程竣工后滿6個月時,應檢查其使用狀態,若有松動應予以擰固緊加固。
五、膜結構清潔應按第七章第八節第二條的規定進行。
六、管理人員應在每年雨季、冬季前進行屋面檢查、清理,防止防水節點松脫,水落口、天溝、檐口堵塞,保持屋面排水系統暢通。
七、根據膜材料的有效使用年限應及時進行替換。
八、膜結構建筑物的全部檢修保養項目應包括膜面的形狀、變形、初期張力狀態、全部或局部的褶皺、破裂和斷裂。
九、膜材料的檢修項目符合相應的規定。
十、索、安裝用五金件的檢修項目符合相應的規定。
十一、檢驗方法為目測、測試和試驗三種。
十二、維修管理責任方必須通過日常檢查確認膜體等是否處于正常狀態,主要檢查項目應包括膜面形狀有無較大變形和膜體是否破裂、膜材涂層是否剝落。
十三、維修管理責任方應在強風、降雨等惡劣天氣過后,檢查膜結構建筑物有無異常。
十四、維修管理責任方應在竣工一年后每隔三年或按維修保養手冊要求的時間間隔定期檢修。